《批评官员的尺度》:自由的精神
作者:夕岸时间:2011年09月05日来源:晶报·深港书评
订阅《新出版日报》分享到微博:收藏微博评论

(点击图片 进入论坛)
《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美) 安东尼·刘易斯 著 何帆 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年7月版
言论自由绝不是某个风云人物理想主义的壮举,而是美国社会合力的结晶,宽容和不确定精神传承下的产物。
关注《批评官员的尺度》倒并非因为何帆老师的背书,而是追寻作者安东尼·刘易斯而来。去年在学校图书馆偶然借阅到《言论的边界》,深受刘易斯叙述笔法的感染,遂决定拜读他的其他著作。所以,何帆的中译本,可谓及时雨。
在美国律师特拉切曼所著的《34座里程碑》中,沙利文案被归在一个醒目的大标题下:“言论能够自由到什么程度?”对于这个问题,不管是否受过专业的法学训练,每个人内心自有一把尺。有趣的是,同样都是支持言论自由的人,在具体的情境下,可以站在截然不同的立场上。每个人眼中的自由,如同万花筒,变换着各种光怪陆离的面目。
美国的言论自由尤其特殊。比如针对散布仇恨言论,大多数欧洲国家都立法禁止。而在美国,这是一个可以争论的话题,甚至长期以来,仇恨言论都是受到保护的。最极端的例子出现在1977年,美国新纳粹团体在犹太人聚居的Skokie村庄游行,引发原住民的强烈抗议和地方政府的干预。纳粹团体领导人联合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上诉至州法院,法院最终判定:纳粹党的言论、示威都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无论言论多么令人反感,政府都无权以正义之名加以控制。
沙利文案虽早于轰动一时的“Skokie自由言论案”,却和其他所有塑造美国精神的案例一样,成了美国言论自由史上的里程碑。沙利文案之前,《纽约时报》经历了初审失利,财务危机,内忧外患,似乎毫无翻盘的可能。沙利文案之后,媒体诽谤成立的要件加上了“确有恶意”这一条。因为“政府官员名誉受损,并不意味着我们要以压制自由言论为代价进行救济。”以上两个案件的共同之处,可以用罗伯茨大法官的名句进行概括:“宪法第一修正案从来不拒绝对不适当的、甚至错误的言论进行保护。”
可见同样一部法律,不变的文字,它所保护的言论内容却总在进行不断的调整。刘易斯在第十五章这样解释沙利文案实现惊人“逆转”的原因:“宪法的生命力之所以能恒久延续,源自法官们在适用于解释上的不断创新,以适应制宪先贤们未能预测到的社会变迁。”在我看来,此即不确定精神的体现。正是不确定未来将会发生什么,正是容忍了那些令人反感的言论,正是放弃了对于真理的暴力垄断,才使得新思想萌芽于旧体制的石缝。
刘易斯在书中试图告诉读者,美国的言论自由不是天然存在的,它沿袭了英国的传统,在历史的磕磕绊绊中才被撞成了目前的模样。塑造这个模具的,既有英雄,也有匪徒,既有大法官,也有小市民,既有人类文明的捍卫者,也有主流价值的挑战者。没有挑战固有体制的新事件冲击,就没有问题意识,也就没有接下来的审议过程。不管是“那些我们反对的观点同样自由”,还是“正如人生就是一场实验”,言论自由绝不是某个风云人物理想主义的壮举,而是美国社会合力的结晶,宽容和不确定精神传承下的产物。面对波谲云诡的未来,只有不确定的精神,能为思考腾挪出足够的生长空间,促使人从容面对可能的福祉与厄运。
当然,在全书结尾部分,作者也没有讳言第一修正案的永恒矛盾。美国式的言论自由得益于制度记忆和公民的自觉监督,却也随着时代演进受到各方面的夹击。那些仇恨的、扭曲的言论,是否本身就在妨碍甚至杀死我们捍卫已久的自由,是许多人对于美国式言论自由的核心质疑。
作者写作此书时,互联网尚未普及,很多更加棘手的问题还未出现。在数字革命和新媒体语境下,言论自由的内涵愈加饱满,理应得到更加细致的解读。在多元价值的相互挤压下,言论自由越来越逼近我们的日常生活,不管你身处哪个国家,拥有怎样的身份,任何人都不可能是旁观者。

(点击图片 进入论坛)

点击图片 查看详情

点击图片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