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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编按】自《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规定对版权材料提供作者有生之年加上其死后50年保护以来,这一模式开始流行于世。 我国《著作权法》给版权作品所提供的保护期限与《伯尔尼公约》一致,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50年。然而英美等国的版权法案一再修订,对于版权保护期限也是一延再延,最终确定为作者身故后70年。受此影响,美国民众能够享受到的公版书福利大打折扣。不过,一些1958年出版的书未受修订法案的影响,于今年元月1日进入了公共版权领域。
1月1日是公共领域日。这意味着在许多版权法完善的国家里,将有一些作家的作品可以免费提供下载和阅读(DRM书籍除外)。
欧洲人今年就可以自由畅读1943年过世作家们的作品,这些书都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不过在美国,这批作品则需要到2019年才进入公共领域,这是拜1976年和1992年通过的法律所赐。
早些时候,杜克大学公共领域研究中心公布其了根据1976法律整理而出的,本年度进入公共领域图书作品的名单。这一名单包括从艾萨克•阿西莫夫到马丁•路德•金的各式作品,摘录如下:
奇努阿•阿切贝,《分崩离析》(Things Fall Apart)
汉娜•阿伦特,《人之境况》(The Human Condition)
艾萨克•阿西莫夫(笔名:保罗•弗兰彻),《星汉》(Lucky Starr and the Rings of Saturn)
西蒙娜•德•波伏娃,《孝女回忆录》(Memoirs of a Dutiful Daughter)
迈克尔•邦德,《小熊帕丁顿》(A Bear Called Paddington, with illustrations by Peggy Fortnum)
尤金•伯迪克和威廉•莱德勒,《丑陋的美国人》(The Ugly American)
杜鲁门•卡波特,《蒂凡尼的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
阿加莎•克里斯蒂,《奉命谋杀》(Ordeal by Innocence)
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富裕社会》(The Affluent Society)
格雷厄姆•格林,《哈瓦那人》(Our Man in Havana)
马丁•路德•金,《走向自由:蒙哥马利故事 》(Stride Toward Freedom: The Montgomery Story)
列维•斯特劳斯,《人体结构学》(Structural Anthropology)
玛丽•雷诺,《国王必死》(The King Must Die)
苏斯博士,《海龟故事》(Yertle the Turtle and Other Stories)
T.H.怀特,《曾经和永恒之王》 (The Once and Future King)
上述作品均在1958年出版,因此已过56年的版权期。
该中心在博客中写道:
试想一下,这么多宝贵的书籍全部可以免费提供给世界各地的学生和教育工作者阅读和使用,是多么棒的一件事情。你可以免费将这些书籍翻译成其他文字或者为那些视力障碍人群制作盲文书和有声书,还可以将这些作品拍成电影。你可以在线阅读这些书籍,或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纸质版,因为进入公版领域,其他人可以免费出版这些图书,书价会降低。亚历山大图书馆囊括了全世界1958年甚至更早期出版的图书,在那里,借助科技,人们可以任意搜索、浏览、链接、注释、复制和粘贴书籍内容。(谷歌图书已经让上述设想部分成真,但是对于那些未进入公版领域的书籍,他们并未和版权人单独签署协议,因此只能显示三个简短的书籍片段,而非整本书籍)。人们甚至可以利用公版书创作自己的故事,如《曾经以及永恒之王》就是利用已经进入公版领域的托马斯•马洛礼的《亚瑟之死》进行拓展创作而成的。这也表明了公共领域的图书可以促进创作。
相比欧洲,美国版权期的延展显然让美国人民损失不小。
1992年以前,美国56年的版权期分成两个部分,分别为28年,在第一个半版期28年结束以后,可以选择续约后一个版权期。
这就意味着,版权人也可以选择在第一个28年的版权期过后,就宣布作品进入公共领域。如此一来,1986年出版的作品在2015年1月就可以进入公共领域。
奈何,1976年通过的法律以及后续的1992法案让这一情况发生了改变。法案规定,1964年以后出版的作品将在前一个半版期过后自动续约。这就意味着,在美国1964年后出版的作品版权期长达56年。杜克大学公共领域研究中心的报道显示,在这之前,85%的版权作品经过第一个半版期后,不会选择续约。
1998年,美国更是通过《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对1976年的法案进行修正,规定在1978年及以后创作的作品将受更多的版权保护,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70年。
(本文编辑 晨瑾)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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