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英) A.W.布莱恩·辛普森
译 者:徐显明
出 版 社:商务印书馆
丛 书:法学译丛
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定 价:64.00
I S B N :9787100092647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外国法律与港澳台法律
标 签:法律 理论法学
《法学译丛·同类相食与普通法:“木犀草号”悲剧性的最后一次航程及其所引发的奇特法律程序》主要内容包括: 恐怖的行为、 在法尔茅斯的治安法官面前、 海上惯例 、 处于边远地区的食人者 、 “威廉·布朗号”及“黑海号”、 狡猾的赫德尔斯顿男爵 、 一个律师的问题等。
韩阳,女,1977年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出站博士后。
前言
致谢
第1章 莱弗蒂警官做出的逮捕
第2章 “木犀草号”海外之行
第3章 恐怖的行为
第4章 在法尔茅斯的治安法官面前
第5章 海上惯例
第6章 处于边远地区的食人者
第7章 “威廉·布朗号”及“黑海号”
第8章 狡猾的赫德尔斯顿男爵
第9章 一个律师的问题
第10章 结局
附录一 特别裁断
附录二 1885年判例汇编中的解释性注释
附录三 叙述这-海上惯例的民谣
附录四 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与“黑海号”案件
文献注释
索引
第1章 莱弗蒂警官做出的逮捕
我走在阿威纳克大街,
嗨,给我让路,让我跟上那个人,
我遇到一个漂亮的警察,
给我点时间,让我跟上那个人。
——传统船歌
尽管历史没有起点,而且有时候人们会忘记,它也没有终点,但历史中的故事是不一样的。“木犀草号”帆船及其船员——达德利(Dudley)、斯蒂芬斯(Ste-phens)、布鲁克斯(Brooks)以及帕克(Parker)的故事开始于1884年9月6日的法尔茅斯市( Falmouth)。对于海上戏剧而言,恐怕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点了。今天,法尔茅斯已经变成了一个旅游城市,具有注定的伤感以及不引人瞩目的特征,而在1884年,它是一个真正的海港,市里11,000个本地居民中大多直接或间接靠海吃饭。该市位于一个极好的自然海港的西边,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只有彭布鲁克郡( Pembrokeshire)的米尔福德港(Milford Haven)能与之媲美。19世纪时,任何海上船舶无论在何种潮汐或气候下,都能够无障碍地进入法尔茅斯的道路。该镇的人口有一英里多宽,唯一的障碍物是航道中央突出的黑岩。海员们极有可能撞上它,正是在那里,1120年,“白船”(White Ship)载着亨利一世的儿子威廉无可挽回地失事了,船带着王子、朝臣和财宝一起沉人海底,至今可能仍然躺在那里。但是据我所知,此后就再没有任何重要船只撞上过这块岩石了;而且只要船只避开两边的马纳科斯暗礁( Manacles Reef)(很多都没有避开),进人这一停靠地的路途就一马平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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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帧:平装
页 数:399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