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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能感受查尔斯·兰姆在其诸多读者中激发的喜爱之情。我生性逆反,令我恼恨他人的欣喜若狂及滔滔不绝会让我倾慕的心干涸(与我的意愿相拂,天晓得为什么,我无意用自己的冷漠来给邻人的狂热泼冷水)。太多评论家说查尔斯·兰姆写得枯燥乏味,我再也不能以自在之心读他。他就像爱心满溢者中的一位,似乎埋伏好了等你大祸临头,好用他们的同情来裹住你。你跌倒的时候,他们搀扶你的双臂伸得如此之快,以至你揉着擦破的小腿,不得不问自己,路上绊倒你的石头是否是他们放在那里的。我害怕魅力太多的人。他们把你吞没。最后,你成了他们施展魅惑才能与虚情假意的祭品。我也不太喜欢有些作家,魅力是他们的最大长处。这并不够。我要的是令我专注的东西,我要烤牛肉和约克.郡布丁,给我面包和牛奶我就不满意。温柔伊利亚的感性令我局促。整整一个世代,卢梭情感外露大暴隐私,而在他那年月,用哽咽的喉咙写作依旧时兴。不过在我看来,兰姆的情感更让人想到酒徒的轻洒一掬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