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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文库: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


中国法学文库: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

作  者:马克昌 著

出 版 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定  价:36.00

I S B N :9787302289081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刑法

标  签:法律 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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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编辑絮语[展开]

我把为这本书写的“代后记”,作为编辑絮语,寄给遥远的、敬爱的马老师,也把这本书推荐给读者。代后记马克昌先生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付梓出版了,这是先生临终前托付我编辑出版的两本书中的一部,另一部是《刑法总论》。现在回忆起《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的出版,却是缘于马先生主编的《刑法学》教材修改的一次电话交流。那是一次很长、很长时间的交流,后来先生与我多次讲起那次谈话,他还是那样兴奋不已。2006年,我刚调入高等教育出版社不久,负责社里的法律出版工作。当时我不断接到地方院校老师的来电,询问马克昌主编的一本《刑法学》创新教材。也许是在人大社编辑出版了大量民商法图书,冥冥之中要回归自己上学时主修的刑法学,也许是不断有老师询问这本教材的电话,也许是……我放弃了一切,用了近半个月的时间将这部教材全部通读了一遍。于是,我有了要请主编马克昌先生启动修改教材的宏伟计划。我拨通马老师家里电话。在电话这头,我慷慨激昂、滔滔不绝,把对教材的读书心得、看法,把使用者反馈的意见,以及我要修改教材的建议,等等一切全部讲给了马老师,电话传递给先生的信息是,我要求先生修改这本教材,来适应目前刑法教学的需要;电话的那头,先生一直耐心听着,听着。这是一位刑法学界的宗师、学术泰斗,先生接受我的要约,他也谈了很多,很久。也就是那次电话,成就回来我与先生诸多的出版计划,也成就了我与先生结为忘年的友谊。2007年,马克昌先生主编《刑法学》教材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了。该书被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马先生在教材体例上做出了不少的创新,在内容上力求全面准确反映我国近年来刑事立法和刑法解释的发展变化,反映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介绍刑法理论研究的新进展、新成果。我也为这本教材做了数字化的初步尝试,并请陈家林教授配套了刑法课程的习题。教材出版后,受到教师学生的普遍欢迎,成为一本非常适应高等学校刑法教学特点的优秀教材。现在,先生走了,这本教材到了他的弟子们手中。我祈望他们不负先生的重托,将其传承下去。在那次电话中,我察觉到先生非常关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的研究,之后我也开始学习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关注其研究发展动态。2008年,先生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学研究学院讲课,我专程到先生下榻的京师大厦拜访、向其约稿两部。一部是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的专题;另一部是要求先生自己所著《刑法总论》。在仔细听完我全部约稿的想法和要求后,先生欣然答应,承诺完成这两部书稿的撰写任务。2009~2010年的日子,在与先生的每次见面,他都谈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的书稿进程。每每这时,我都感到,我是在聆听先生讲授的一堂博大的刑法学课程。在这偌大课堂中,我是唯一的学生,我认真听讲,也毫无顾忌的提出自己的意见,有时竟大胆反驳先生的看法。先生从其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开始,给我讲他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问题的研究看法。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历史渊源、演进进程到现阶段提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社会背景,一一道来。当听到我谈起现在学界对这一刑事政策的一些看法时,先生顿时很是严肃,他讲,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定要客观认识,尤其是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一定要注意:(1)切实做到宽以济严,严以济宽。运用切忌不能只适用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2)刑罚的宽严必须与当时的社会情况相结合。(3)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意与其他有关政策相协调。(4)适当多判一些缓刑。应当转变观念,对轻微犯罪人员、失足青少年,根据条件适当多判一些缓刑,以利于促进社会和谐。(5)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将社区矫正试点进一步扩大直至全面推行,将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使这一对待较轻犯罪人的矫正措施发挥更大的作用。(6)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必须依据法律,而不能脱离刑法或其他法律的规定。同时,先生也批评我,要客观看待现实社会上出现的问题、矛盾,要学会深入思考,分析,这样才能坚持自己的学术信仰。在这样课上,先生不仅讲述了学术问题,也在向我传达一种做人、做学问的道理。2011年5月7日,我和先生的另一位弟子,山东大学法学院于改之教授一同到武汉,去医院看望已经住院一年的先生。那天,先生看到到我俩,非常高兴。他人变得很是清瘦,但依旧健谈。他拉着我的手,说《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已经完成,交给陈家林了。接下来,我就开始写你要另一部稿子《刑法总论》。我望着先生,久久不敢回答他的话。6月22日,我接到陈家林教授短信,“先生已逝,万分悲痛”。马先生走了快一年了,在他走的前后日子里,我们法学界也相继几位著名教授驾鹤西去。我知晓,他们也到先生去的那个地方。在那里,他们还会在研究学问,还会在继续做他们永久追求的事业。有一天,我也会回到那里,继续做我的法学编辑,继续出版我与他们所约定的那些书稿! 怀念马先生,怀念为中国法学做出贡献的各位先生们! 李文彬 2012年5月6日于清华园

TOP内容简介

《中国法学文库: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从历史演进、现实司法、域外经验等多个层面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了系统研究,内容涉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产生、定位、内涵、运用等各个主要方面。《中国法学文库: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认为,宽严相济在我国法律文化上有深厚的历史渊源,我国现阶段之所以提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基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严打”刑事政策的理性反思以及与国外“两极化”刑事政策相协调的需要。是对“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继承和发展。
  《中国法学文库: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以为,刑事政策根据其指导功能的不同,可分为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宽严相济对司法领域而言,可以说是刑事司法政策;但它也指导刑事立法、刑事执行,因而也是刑事立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刑事政策根据其所处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基本刑事政策和具体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是基本刑事政策,“严打”、死刑政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等则是具体刑事政策,后者是前者的组成部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容可归结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中有宽,宽中有严,宽严有度,宽严审时。运用这一政策,切忌不能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还要注意与当时的社会情况相结合,并且不能脱离法律的规定。

TOP作者简介

马克昌,(1926-2011年),河南省西华县人,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杰出教育家、卓越社会活动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1950年武汉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后回武汉大学任教,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1980年10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邀请,参加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起诉书的讨论。随后,受司法部的委派,担任该案被告人的辩护律师。1983年担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1986年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曾先后担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法学学科规划小组学科评审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暨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副会长、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湖北省首届社科“荆楚名家”、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等职务。
  主要著作:独著:《比较刑法原理》、《刑法理论探索》;合著:《论共同犯罪》;主编:《犯罪通论》、《中国刑事政策学》、《中国刑事政策学》、《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经济犯罪新论》、《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圭犯辩护纪实》、《外国刑法学总论》(大陆法系)、《刑法学全书》、《刑法学》,副主编:《刑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论》(上)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外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两百篇。
  科研成果曾荣获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一等奖,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等重要奖项。主持完成的“着重提高研究生素质,培养刑法学高层次人才”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TOP目录

第一章 刑事政策概述
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概念
一、资本主义国家刑事政策的概念
二、我国刑事政策的概念
三、国际刑事政策与我国刑事政策
第二节 刑事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刑事政策的指导思想
二、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事政策的历史发展
一、资本主义国家刑事政策的历史发展
二、我国刑事政策的历史发展
第四节 我国刑事政策的制定、种类和作用
一、我国刑事政策的制定
二、我国刑事政策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
三、我国刑事政策的特点和作用

第二章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概述
第一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历史渊源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演进历程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式提出
第二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定位
一、宽严相济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
二、关于“宽严相济是刑事司法政策”
三、宽严相济是基本刑事政策

第三章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容
第一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内容
一、概述
二、具体内容
第二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具体刑事政策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严打”政策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死刑政策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第四章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
第一节 作为刑事立法政策的运用
一、非犯罪化
二、刑种的改革
三、刑罚制度的完善
第二节 作为刑事司法政策的运用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事和解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暂缓起诉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附录
代后记

TOP书摘

5.与刑法相比,刑事政策还具有灵活性的特征,这是由上述各种特征所决定的。我们知道,法律一经制定,在时间上就要具有相当程度的稳定性、连贯性,刑事法律规范尤其如此。因为法律对于每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一种行为规范,人们只有明白了哪些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哪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如果法律朝令夕改,变化无常,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就无所适从,这样,法律就不能起到规范人们的行为,稳定社会生活秩序的作用。所以,尽管法律会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而随之作出某些修改和调整。但是,从整体上说,相当程度的稳定性应当是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
  然而,相对于刑法而言,作为政策之一的刑事政策却具有灵活性的特征。这是因为,刑事政策的制定不需经过严格定式化的程序,它本身不具有法律规范性的特征,刑事政策是随着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根据不同的社会治安状况而制定出来的,在时间上它具有随时性、应时性特征。尽管刑事政策也不能朝令夕改,变化无常。
  但是由于社会条件、社会状况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所以具有随时性、应时性特征的刑事政策就比刑法更显出其灵活性的特点。在立法上,具有上述特征的刑事政策往往正是促使某种刑事法律规范产生的雏形;而在司法上,刑事政策也往往能够提供根据法律规定而作出某种司法解释的标准,而这正好可以弥补某些情况下,立法滞后于社会条件变化之不足。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刑事政策提供某种司法解释的标准,并不是说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法律规定的内容任意加以解释,也不是说刑事政策可以取代现行的法律规定。而是说由于社会条件发生了变化,人们在解释现行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和确切含义时所依据的一定的价值判断标准也会相应发生变化,而实际上这种价值判断标准往往正是由刑事政策或其他社会政策所提供的。在现行法律规定与刑事政策的精神相一致时,司法解释不能超出法律现行规定的范围;而在现行法律规定与刑事政策的精神相冲突时,这种冲突就有待于通过立法来解决;在此之前,还是应当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为依据。
  (二)我国刑事政策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执行的指导作用
  1.我国刑事政策对刑事立法的指导作用。刑事政策对刑事立法起的指导作用表现为,刑法的制定或修改,总是以一定的刑事政策为依据的。进一步分析,表现为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情况是刑事立法以刑事政策总的精神为指导,在刑事法律规定中贯穿和体现刑事政策的精神。例如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依照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制定”的,贯穿于该刑法始终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就是由不同条文的规定体现出来的。
  ……

TOP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158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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