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法是在社会生活中根据某种社会道德和社会力量,对人们进行思想上和行为上约束,又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强制性规范的总和。在古代社会尤其是少数民族社会生活中,习惯法起着维持社会秩序和调节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作用。
契约,是人们在劳动生产、经济交往中,根据双方的利益,进行交换后达成的一种协议。它既是约束双方对彼此诚信的体现,又是相互履行对方承诺的一种凭据,具有维护社会秩序、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作用。
中国西北出土的诸民族契约,不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呈现出成熟、完善、多样化的特点。从时间跨度看,自汉晋至元代;从空间范围看,东起内蒙古额济纳旗,西至甘肃敦煌、新疆吐鲁番、和田等地,可谓一座座蕴含丰富的宝藏库,为研究西北各族习惯法及其与中原习惯法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作者从习惯法的视角切入,综合运用跨学科比较的方法,摭取西北诸民族契约中的借贷、买卖、租赁、雇佣等不同种类进行比较研究,是国内第一部综合运用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等跨学科研究西北出土契约文书的著作。
通过比较诸民族契约间的异同,探寻其习惯法的异同,有助于明了中国西北地区的人文风貌和社会背景,彰显西北地区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冲突、交往与互动、借鉴与调适。契约文书内容所折射出的诚信原则、习惯法与国家律令的相符与违背,都呈现了契约精神在古代丝绸之路沿线一带的人们社会交往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诸民族契约文书在中华契约史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呈现出千姿百态的一面,而汉文契约的高度发达,如同一条大河的主流带动了其他民族契约的支流,越流越宽,越流越长,最终绽放出绚丽多彩的一面。
韩树伟,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敦煌学、法律社会史、西域史研究。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1项、参与省社科项目1项,在《中国农史》《敦煌学辑刊》《新疆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绪论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二、研究现状与不足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四、研究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西北诸民族契约文书研究回顾(11)
第一节 汉晋时期佉卢文书研究述要
第二节 汉文契约文书研究
第三节 契约文书与中世纪吐蕃习惯法研究
第四节 吐鲁番、敦煌出土回鹘文契约文书研究述要
第五节 西夏契约文书研究述要
附:其他契约文书研究
第二章 西北出土诸民族契约文书格式比较研究(83)
第一节 塔里木盆地出土汉晋时期佉卢文契约文书格式
第二节 敦煌、吐鲁番、黑水城出土汉文契约文书格式
第三节 敦煌、西域出土吐蕃文契约文书格式
第四节 吐鲁番出土回鹘文契约文书格式
第五节 黑水城出土西夏文契约文书格式
第六节 立契时间与纪年惯例
第七节 契约主体内容所见东西方习惯法之异同
第三章 契约所见西北诸族借贷利率之民间习惯法(193)
第一节 佉卢文书所见鄯善国借贷利息惯例
第二节 汉文契约所见唐元时期民间借贷之利率
第三节 敦煌吐蕃文契约所见借贷利率以及与唐朝情况之比较
第四节 回鹘文借贷利息之高昂
第五节 西夏文借贷利息蠡测
附:蒙古文契约之借贷利息探析
第六节 诸民族契约文书之借贷利率比较
第四章 契约所见违约纳罚习惯法(259)
第一节 佉卢文简牍与鄯善国之违约纳罚习俗
第二节 敦煌、吐鲁番汉文契约所见唐代违约纳罚惯例
第三节 敦煌吐蕃文契约中的违约纳罚
第四节 高昌回鹘违约纳罚及其独特性
第五节 黑水城出土西夏文契约所见违约纳罚释例
附:蒙古文契约文书之违约纳罚
第六节 从违约纳罚契约看西北民族习惯法之个性特点
第五章 西北出土诸民族契约之担保习俗(329)
第一节 前贤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官员担保——佉卢文简牍之个性
第三节 汉文契约文书之担保人
第四节 吐蕃文契约文书中的担保画押
第五节 回鹘文担保人之画押与印章
第六节 西夏文契约文书之担保人
附:蒙古文契约文书之担保人
第七节 各民族契约担保习俗异同之比较
结论(375)
参考文献(381)
后记(401)